欢迎来到辽宁省营养学会网站 今天是:

企业之友

《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即将出台

日期:2012年07月19日 稿件来源:辽宁营养学会选编

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国家药监局参与起草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终于要出台了。参与制定的人士透露,该条例的最后一稿已经报送到了国务院法制办,有可能在5月份出台。

历史回顾

  1995年,《食品卫生法》颁布。次年,作为保健食品的主管部门——卫生部出台了保健食品的首部规章即《保健食品管理条例》,随着部门职能调整,2004年,卫生部将保健食品的管理职能移交至国家药监局。2005年,国家药监局在卫生部发布的《保健食品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变为《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发行适用。有关人士称:卫生部管理时,审批的保健食品很少。药监局接手后,像开闸的洪水,市场上冒出名目众多的保健食品。

由于市场保健食品数量愈来愈多,且准入门槛较低,保健品行业出现鱼目混杂的现象。正因为这种乱象,2009年《食品安全法》修订案出台之前,相关部门曾将对保健食品的管理条文取消。后经多方争取,保健食品终于纳入《食品安全法》,该法第51条规定严格管理保健食品

  与该法配套的细则《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原本应于2010年出台,但由于种种因素拖延至今,反复修改条例达5次之多。
新条例亮点

  参与条例制定的人士透露,新条例的出台,对以往的重审批、轻监管现状,是一个完善性的补充。
1  
新条例在审批环节更具透明性,在监管、处罚方面也都做了相应调整,比以前力度更大。而该条例的适用,也将加速行业内企业的整合。
2  
新条例对于审批程序做了简化,生产企业递交审批材料进入程序后,就能知道获得批号的时间,比以往审批时限缩短两年左右,同时审批环节的费用也将大幅降低,幅度达到70%左右。
3  
新条例的另一个亮点为,将部分保健食品的逐号审批,改为了备案管理。即将已经透明的成分、功能性产品,作为备案管理,不需要企业通过单独检测才能拿到批号生产。
  据说,随着审批、监督程度的加强,一些投机型的企业在未来将被整合。目前保健食品企业达3000多家,2011年产业规模达3000亿之多,到十二五末,保健食品产业规模突破1万亿,3000家企业中,近一半将会被整合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