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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选材选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日期:2010年08月13日 稿件来源:豆丁网

 

1、所用原料在规定范围内

1)《卫生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2)《中国食物成分表》

3)《营养强化剂卫生标准》(GB14880

4)《关于《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等8个相关规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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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

2、用量符合审评要求

1)普通食品 :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DRI)》与《中国食物成分表2004》等确定具体用量。

2)中药 :一般为《药典》下限量1/3~1/2,作用平和的可以不超过上限剂量。

3)营养素补充剂:适宜人群营养素摄入量(RNIsAIs1/3 2/3

4)特殊原料:核酸:0.6g1.2g;褪黑素 13mg/日;辅酶Q10:每日推荐食用量不超过50mg;蜂胶:每日0.2g~0.6g/日;大豆异黄酮:不超过60mg/日;芦荟:2g以下(干品,以芦荟凝胶为原料的除外)等等。

3、配伍要有充分依据

1)中药原料要求主次分明,无明显配伍禁忌(如十九畏,十八反),其他原

料复配尽可能有协同作用(即产生1+12的效果),尽量避免混乱堆积。

2)有充分的文献支持拟申请的功能(应为专业期刊,一般要求35篇)。

4、配方功效能达到《保健食品检验与技术评价规范》的要求

要保证配方能在规范规定的方法和时间内,完成规范规定的功能评价指标。主要依据所使用原料的现代药理和临床研究资料做出预期,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开展实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