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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教你识别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日期:2012年07月18日 稿件来源:百拇医药网

 

    为提高广大消费者识别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能力,近日,辽宁省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主要表现形式进行分类、汇总,以方便消费者辨识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

    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常见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广告中含有绝对化的语言。如:根治、根除、不反弹、药到病除、国家级、最先进科学、最高技术等用语。

    二是广告中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服用1至几个疗程病症全无”等承诺。

    三是广告中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和肯定,或者声称该产品被某学术机构、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或医生等推荐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或最佳产品等内容。

    四是广告中含有治愈率、有效率以及获奖等内容。

    五是广告中有患者来信、感谢信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声称使用该产品后,病症减轻或痊愈等内容。

    六是保健食品广告中,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例如可以治疗糖尿病、肿瘤等内容。

    辨别保健食品真伪的最直观的办法,就是认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法律规定,保健食品必须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并将批准文号及保健食品标志印刷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左图为4种常见的保健食品标志及批准文号的标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