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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危险添加剂终于被禁

日期:2012年10月12日 稿件来源:辽宁新闻网

 

612,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今后酒店、大排档、小吃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使用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盐,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等。它是被允许添加到食品里的食品添加剂,同时也是一种有毒物质,成人摄入0.30.5就能中毒,3就能致人死亡。

  “将亚硝酸盐加入肉中,可以与肉中的血红素结合形成粉红色的亚硝基血红素,从而让肉制品在煮熟之后呈现好看的粉红色。并且,用了亚硝酸盐、嫩肉粉和保水剂的肉特别水嫩。”专家提醒,各种烧烤肉制品、羊肉串、腌制品等,几乎都会加入亚硝酸盐。一些所谓“传统工艺制作”的产品,哪怕是鸡、鸭制品也不能幸免。“只要看到煮熟的肉内外都呈粉红色,就可能加了亚硝酸盐。”另外,餐馆后厨常备的嫩肉粉、松肉粉、腌肉料、酱肉料、蒸肉米粉等,其中也含有亚硝酸盐,甚至包子、饺子、馄饨的馅调料中也有亚硝酸盐的影子。

  据了解,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肉制品中,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的使用量不得超过0.15/千克。也就是说,每公斤肉中最多加入0.15亚硝酸盐,要求十分精确。这个量非常微小,没有专业计量设备很难精确用,餐馆厨师往往用炒勺选取各种调料,凭经验和感觉使用亚硝酸盐,感觉少了就再加点儿。“这样就很难避免残留过量,容易因亚硝酸盐滥用引发食物中毒。”

  另外,卫生部食品安全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亚硝酸盐禁用范围仅为餐饮服务单位,比如一些餐馆、酒店、大排档、小吃店等,并不包括食品加工厂等食品生产部门。专家建议,亚硝酸盐应该“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少用”。餐馆向消费者提供的食品,现做现吃,不需要使用亚硝酸盐来防腐,那么就可以不用;而在超市销售的包装好的肉制品,由于运输等原因,需要使用亚硝酸盐来延长食品保质期,防止肉质腐败滋生毒性更大的肉毒杆菌,可以适量使用。